工作职责
人事劳资处主要负责学院人事管理、劳资保险管理及奖惩管理等工作。其主要职责如下:
一、负责学院人事调配、计划编制的落实及掌控工作。
二、负责新教工招聘、面试、试用期转正及岗位转正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工作。
三、负责全院教工合同签订、续订工作。
四、负责学院工资、福利及各种津贴费用预算的制定、执行、审核工作。
五、负责学院各种保险、工资核定制表及对上级主管部门的各种报表工作。
六、负责学院教师人事档案代理或调转。
七、兼职岗位工作的协调、落实、考核等工作。
八、负责学年评优及表彰工作的组织、落实。
九、负责本处学年、学期工作计划的制定、实施、总结工作。
十、负责学院教工日常工作纪律、行为规范的监督。
十一、负责全院教工奖惩的执行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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